基本情況
徐女士經營著一家美容器械的民營企業,產品主要銷往歐洲市場,與英國有著一定的業務往來。加之徐女士育有兩個孩子,一個13歲,一個10歲,正值接受教育的黃金年齡。綜合這兩個因素,徐女士將移民國家自然而然地鎖定在了英國。
英國投資移民的投資方式有兩種:
1:要求申請人直接全額投資105萬英鎊購買英國政府債券,年回報率2.5%,投資年限5年,5年后返回投資額105萬英鎊。
2:要求申請人采用融資方式,申請人需證明具有200萬英鎊的個人資產,一次性投資17萬英鎊,無返還。上外移民顧問了解到徐女士不僅在國內有企業,還有一家香港注冊的離岸公司。用離岸公司累積的利潤加上徐女士的個人房產已經滿足了200萬英鎊個人資產這一條,又因為離岸公司不涉及稅收問題,因此大大減少了申請人繁瑣的材料準備時間。徐女士在資深顧問的建議下,毫不猶豫地決定采取17萬英鎊融資的方式。
上外移民善于全方位的了解客戶的信息。徐女士一開始只講了她在國內的民營公司,徐女士也無心刻意隱藏,她是根本沒有意識到那家離岸公司對她的移民申請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上外移民專家耐心詳細的咨詢過程中,從徐女士話語的細枝末節中敏銳地“嗅”出了這家離岸公司。鑒于英國移民政策對離岸公司不涉及稅收方面的審核,因此在材料準備上以及審理過程上都能省下很多的時間。因此,專家首先確認,應該以徐女士的離岸公司來提出申請。
用離岸公司的優勢替徐女士節省了申請周期,是因為東西方移民專家本著為每個客戶提供專業、誠信服務的宗旨。
申請結果
該申請人于2010年6月順利獲得英國入境簽證,在英國領事館的申請周期僅為6周?,F在徐女士已經開始為她們全家今后在英國的學習、工作做起了計劃。她預備在英國再開設一家公司,這樣更有利于開展歐洲的業務。她的兩個孩子也將在英國接受優質的教育。